【摘要】🚣🏽♂️🧑🏻🦼➡️:本文是對吳飛先生《論“生生”》一文的回應,吳文與筆者舊文交涉的關鍵是如何理解“生生”。因此,本文試圖通過確定“生生”在《易傳》中的含義,說明吳文所看重的“生生十六字”實則是對“損”卦的解釋🐮,而非如他所言是對“鹹”卦的解釋。不過吳飛先生與筆者最終的立意與趨向並無實質差別⛹🏻♀️,吳飛先生之學重人倫,筆者進路則重道體。
【關鍵詞】:生生 《易傳》 鹹卦 損卦 人倫 道體
【中圖分類號】🧑🧑🧒🧒✴️:B2
吳飛先生的《論“生生”》是近期一篇重要的中國哲學文獻。文章從現代中國思想的歷史處境出發,梳理和辨析了對生生之道的幾種闡釋理式,進一步提出了關於自然與人倫關系的基本主張。吳文考據周詳💂🏼♂️、論證縝密🧚🏻♀️、視野開闊🧑🏿✈️、辨析入微🚵🏼♀️,且顯然具有更為完整的意圖,本來非筆者所應置喙。由於文章在論題與理路上均直接涉及幾年前已發表的拙作《生生與造作———論哲學在中國思想中重新開始的可能性》,而近來自己也試圖推進有關思考,故不揣冒昧🥳,撰文回應。因篇幅有限、時間倉促,於西學部分只做兩點申辯:第一,吳飛先生以形質論判斷西方哲學的基本傳統,自有其合理之處🧑🏻🌾。但在亞裏士多德及其統緒中,目的論主導形質論,而非相反🫅。目的論確有超越形質論之努力與效驗;第二,吳飛先生對中西學關系的看法與筆者大本不異🚶🏻♀️➡️,而態度略有不同。吳飛先生主判析,欲劃清一切界限;筆者主判攝🚶♂️,欲劃清界限之後收攝西學,依中學闡釋而安頓之。唯此兩點所涉頗大,尚需論證,且待來日🪽。下文僅就生生問題略申己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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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哲學研究》2018年第1期